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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教育实习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今年是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实施三年制学制改革后的首次教育实习,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23〕07号)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师研〔202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保障教育实习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3级全日制教育硕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及其他年级因休学等个人原因未参加过教育实习的研究生。

二、实习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1月(实习期间节假日以实习学校工作安排为准)。

三、实习形式

我校研究生教育实习原则上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2024年需参加教育实习的研究生共计672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学部、心理学院、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师发展学院(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的211名研究生的教育实习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集中实习。

2.其余12家培养单位和教师发展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数学)专业)的461名研究生的教育实习由研究生院总体协调,各培养单位协同配合,统一组织安排集中实习。

四、教育实习区域及拟接收情况

2024年研究生教育实习主要安排在陕西、江苏、广东等七省市知名中学、教育局下辖中学、县中托管帮扶中学等共71所实习学校进行。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五、分配原则

1.学校公布实习学校名单及实习需求计划信息(见附件1),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实习学校需求计划、学生个人志愿、学业成绩、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情况、在校综合表现等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细则,统筹安排好学生实习安排工作。

2.陕西省延川县中学、甘肃省华池一中、海南省昌江中学、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高级中学、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高级中学、安康市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安康市汉滨区大河中学、安康市汉滨区流水中学、镇巴县通州实验学校、镇巴中学等10所学校为我校根据县中托管帮扶、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项目建立的教育实习实践基地,各培养单位须先满足学校托管帮扶项目和乡村振兴志愿服务项目实习生的选派。

3.各培养单位实习生安排情况汇总后,如出现个别实习学校安排人数过少或者因性别比例等原因出现实习学校难以协调住宿等客观情况,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调配。

六、相关要求

1.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负责统筹全校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各培养单位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学生实习培训、实习安排、安全教育、实习管理、考核总结及实习档案建设等工作。

2.实习开始前,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全校研究生教育实习动员会;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实习培训和安全纪律教育,确保实习学生全面、准确地了解教育实习的意义和目的、内容和要求、考核和纪律等,并为实习学生购买覆盖外出实习时间段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研究生教育实习是彰显我校教师教育特色的重要环节,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科学合理选派实习生,关注学生实习动态,并部署、加强学科指导和身心健康指导,注意收集素材,做好实习成果凝练工作。

七、材料报送

1.《XX单位2024年研究生教育实习计划》(模板见附件2)

2.《2024年研究生教育实习安排表》(附件3),请对照附件1中实习学校需求计划信息进行填写。

3.《XX单位购买保险说明》(模板见附件4)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于6月7日(星期五)前将相关上报材料纸质版(材料1-3)报送至教育专业学位办(文汇楼A段514室),电子版(材料1-2)发至邮箱jyzyxwb@sn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31878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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